如发现这五款化妆品,可能为涉嫌假冒!药监部门接连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

admin 2025-05-12 98人围观 ,发现201个评论

潮新闻客户端记者刘芫信

1月16日,国家药监局网站转发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个化妆品的安全消费警示信息。

广东省药监局的通告内容显示,经核查,标示备案人为深圳市海晖实业有限公司的五款产品:

(1)NISESUN妮絲陽光沁肌密钥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644821),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南方医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科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3日注销;

(2)NISESUN妮絲陽光臻品凝萃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6847583),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南方医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科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3日注销;

(3)NISESUN妮絲陽光金致臻颜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364466),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南方医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3日注销;

(4)妮絲陽光全新修护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010393),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科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4日注销;

(5)妮絲陽光肌研靓肤乳B(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219812),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科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4日注销。广州市科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23年5月24日注销。

深圳市海晖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南方医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均声称NISESUN妮絲陽光沁肌密钥霜(批号:H30928A3)、NISESUN妮絲陽光臻品凝萃霜(批号:H30928A1)、NISESUN妮絲陽光金致臻颜霜(批号:H30928A2)均已赠送客户,未进行销售。

广东省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有上述产品,产品可能为涉嫌假冒产品,请向属地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上个月,上海市药监局也发布了一个化妆品的消费警示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发现的问题,上海市药监局对标示名称为“傲霞神奇美容霜”的产品进行调查。该产品外包装标示信息显示,生产企业为上海梦娜日用化学品厂,地址为上海市华济路168号。经查,该产品所标示企业上海梦娜日用化学品厂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无法取得联系,在其住所和标示地址均未查见生产经营行为。该企业曾持有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编号:(2000)卫妆准字-X-0027号〕已于2016年6月12日过期,且未申请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该产品未经注册或者备案。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请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上述标示名称为“傲霞神奇美容霜”的产品。消费者如发现有上述产品,请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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