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培训效果、宣传错误观念、制造家长焦虑……一批违法教育培训机构曝光

admin 2026-01-26 275人围观 ,发现27个评论

夸大培训效果、宣传错误观念、制造家长焦虑……一批违法教育培训机构近期在专项整治中被查处。

2021年8月以来,上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清理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发布的各类校外培训广告,加强约谈教育和监测检查,共查办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件67件,罚没款294.2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1月28日)曝光一批发布违法广告的经营者。

《广告法》明确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广告,不得含有劝诱、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

但上海慧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楼宇广告,有“暑期高分课早鸟抢先约”“比你的同学更早拿下高分”“上海地区三年级—高三暑假早鸟学员招募中”等内容,制造家长焦虑,误导公众。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4.9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部分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在广告中虚构原价的手段,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对消费者购买行为造成实质性影响。该类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和教育管理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在上海63个社区门禁及多个校区门口上发布“2021小升初暑假班”招生广告,含有“399元/3门语数外2小时/门丨10天60小时丨原价:6000元”“原价:6000元2人团报每人只要399”等内容。

经查,当事人从未以上述原价对外销售过上述课程。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6.9万元。

培训机构通过挑选学习成绩优秀的学员(而大量学员的真实成绩状况并不可知)在广告中进行宣传,容易误导广大学员及家长。一些机构热衷于在自媒体上设置“明星学员”“学员风采”“就业明星”“经验分享”等栏目,宣扬优秀学员考入名牌学校、获得高薪职位等,诱导学员参加培训。

《广告法》禁止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当事人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罚款10万元。

教育培训的效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能保证每个学员都取得高分。教育机构以承诺取得高分或者考入名校作为广告宣传内容,实际上是吸引报名的手段,并不能保证实现。

《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内容。

上海恩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自营公众号“博诺教育”上发布《晒中考成绩单!博诺缔造传奇》的广告,内容包含“加入博诺,英语140分”的广告宣传,属于对中考英语成绩作出了明示的保证性承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处罚款4万元。

目前,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权威认定的写作方法,而根据写作分在中考总分和高考总分的占比,写作能力的提高并不足以确保达到进入海内外一流名校的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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