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燕说,近年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全社会无障碍意识依然有待提高,一些新建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系统,部分城市已建设施未进行无障碍改造等问题亟需解决。为切实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就需要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力度。
方燕表示,目前,我国有关无障碍环境的相关条文,在《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相对集中的体现,但细分领域的法律都没有涉及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内容,不同法律之间的内容也缺乏协调统一。
在陕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
“因此,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急需一部法律来规制,我建议全国人大启动调研工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从立法的角度推动全社会树立无障碍的集体意识,让无障碍成为社会共识。”方燕说,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社区服务等多个领域部门,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也成了重中之重,各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推进无障碍环境的发展。
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缺少对无障碍设施改造的经费保障的规定,方燕建议修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贫困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一定补助;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部门和单位的法律责任不明晰的问题,也有待改善。
方燕表示,目前,我国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较为滞后,“要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还要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才能满足好残障人士、老年人、特殊群体的权利。”